新闻公告

关于其他个人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声明 

作者:惠州市华明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9-11-15 11:51
关于其他个人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声明 
近期,我司发现有人员及机构冒充我司员工名义从事各种商业活动。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客户利益、我司的声誉及合法权益。现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华明从未单独设立任何机构部门,任何机构、个人及其行为均与我司无关,敬请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注意甄别,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二、任何冒用我司名义的机构及个人即日起必须停止一切形式的侵权活动。同时,我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对于近期有人员冒充我司进行商业活动,造成了客户及合作伙伴的疑惑及困扰,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若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对相关人员的身份存疑,敬请邮件咨询,或实地确认。我司电子邮箱及地址如下: 电子邮箱:119922390@qq.com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九组新围路41号 特此声明。